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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日期:2021年05月14日 00:00点击:

各学院: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努力拼搏、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不断积极进取、学优争优,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2021届毕业研究生(含延期或提前答辩者,不含定向的毕业研究生),包括:2020年12月30日第一批已获得学位者;预期2021年6月可完成答辩且按期获得学位者。

二、评选指标

满足评选范围要求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3%。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品德高尚,行为习惯良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勤奋,学业、科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科研与创新成果显著;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综合能力与素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5.在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6.对毕业后自愿到新疆、西藏等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者,以及毕业后自主创业者,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2021届预毕业研究生数下达各学院推荐名额。

2.评选细则制定。各学院在学校评选条件之上,制定并公示(公示3天)本学院评选细则。

3.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并另附一段1000字以内在学期间的科研与学习、创新实践与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心得体会,以及一张个人生活或科研中的高分辨彩色照片(照片大小2M以上、像素不小于1024*768、JPG格式)。

4.学院评选推荐。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在综合考评基础上,各学院评选出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5.学校审核及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评选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宁缺毋滥的原则。

2.毕业后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以及毕业后自主创业的研究生,各学院应综合考虑并优先推荐。

3.对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志愿实践服务,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各学院应当优先推荐。

4.各学院于2021年6月9日18:30前将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学院评选细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推荐学生的心得体会与照片资料电子版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

5.学校为获得“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牌。

6.获得“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若未能按期获得学位,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研工部网站(http://ygb.xauat.edu.cn/)下载。

联系人:孙琦 办公地址:雁塔校区主楼111室

联系电话:82205343 电子邮箱:1171825071@qq.com

附件:1.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2.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学院推荐汇总表

3.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