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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参展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日期:2017年07月17日 00:00点击:

各院(系):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团省委关于举办《十月的收获——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的通知,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拟于2017年10月13日至14日在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举办。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是彰显省内各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展示平台,本届展会的主题为“实践创新、追赶超越”,分别按照工科、理科、文科三大学科类别,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同时进行的方式统一分类展示。

现将我校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成果范围及展示形式

1.成果作者资格。成果完成人为我校在学研究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成果范围。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1)理科、工科类: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2)文科类: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3)术科类:已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展示形式。参展成果届时将以宣传展板形式展示,科技创新实物可同步展示。同时,参展成果将以电子展的方式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专题网站进行展示。

(1)展板。宽0.9米,高1.2米。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顶端处留有3厘米宽的颜色标识,红色代表工科、蓝色代表理科、绿色代表文科),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成果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成果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如需实物展示,请提交外形尺寸和配套要求。

(2)视频。每个参展成果可提供3-5分钟的宣传视频,请注明成果名称、时长等。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建议为720×576。

二、成果评审及奖励

本届成果展拟设立最高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最高奖3个,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若干;同时根据公众微信号投票等情况对参展成果设立最佳人气奖等;凡非参评展演成果由组委会发放展演证书。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个人或团体)申请,院系初评推荐。每个参展成果须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参展作品简况表》(附件2),并后附成果支撑材料一份(含目录,A4纸尺寸)。

要求有博士授予权的院(系)至少推荐8项创新成果,硕士授予权的院(系)至少推荐5项创新成果,并于2017年9月2日前将初评推荐参展成果汇总表(附件3)、附件1、2(一式1份、包括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成果相关材料(包含科技创新实物)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地址:主楼111室;联系电话:82205343)。

2.9月3日至8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参展成果推选评审,并于9月10日上报参展成果。

3.9月10日至10月10日,参展成果的准备材料进行完善,制作参展成果的宣传展板、视频的设计及制作。

四、其它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研究生与导师积极参与,并做好参赛成果的征集工作,通过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展示彰显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展成果中如发现有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2.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参展作品简况表

3.院(系)初评推荐参展成果汇总表

相关通知文件及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