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岗位的申请、设置程序,切实发挥研究生“三助”的作用,现将本学期岗位申报和2016年1、2月份三助补助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助岗位设置条件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见附1),对于因人员缺编、教学任务量饱和、研究生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为国家级、省部级的纵向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等情况的可相应设立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请各用人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申请设置“三助”岗位,按时报送,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岗位,学校将不予审批。
对于未通过审批而使用学生或未按时报送《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而设置岗位的单位,一切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学校将不予以补助。
二、三助岗位申请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申请
请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填写《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3),注明岗位需求人数、人员缺编等情况。
2.学校统一审批
学校按照岗位设置条件对《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进行统一审批,于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审批结果;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方可安排学生上岗。
三、2016年1、2月三助考勤和补助发放
1.本次考勤统计的时间段为:2016.1.1——2016.2.29,其中工作时间不足者按实际工作量上报;如本次考勤涉及毕业生的,可预报其毕业之前实际考勤;2016年3月以后产生考勤将于2016年7月进行统计。
2.学生本人银行账号要求:与校园一卡通相关联的中国银行卡账号。
3.报送资料:请各院(系)、处(室)按照《西建大研究生“三助”考勤统计表》(见附2)统计学生工作量。
4.转账事宜:各院(系)、处(室)需办理补助转账手续的,请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钱打入学校济困助学专户账号,并提交转账凭证,未及时转账的单位,考勤将暂不予发放。
5.本次补助发放按照经学校审批过的岗位进行发放,未经学校审批过的岗位,补助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2016年1月前已申报过岗位,但未按期领到补助的单位,可对学生考勤进行补报。
四、应交资料
请各院(系)、处(室)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西建大研究生“三助”考勤统计表》和《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电子版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见附件)报至党委研工部。
对于未按要求上报的,补助将延缓至下期发放。
五、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下载。
办公地址:主楼117 联系电话:82205343 邮箱sanzhu@xauat.edu.cn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考勤统计表
3、《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
研 工 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