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研究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日期:2015年07月21日 00:00点击: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暑期研究生稳定安全工作,保证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根据学校暑假放假通知及稳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暑期研究生稳定安全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研究生放假6周,即从7月25日(周六)开始放假,9月6日(周日)报到注册,9月7日(周一)正式上课。全体研究生工作干部在研究生开学返校期间,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

二、工作要求

(一)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院(系)应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研究生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和暑期研究生外出活动频繁的实际,提醒暑假期间研究生与导师、辅导员保持联系,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每位研究生,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宿舍内,以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集会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3.提醒和教育研究生不到情况不明或没有安全保障的河流、湖泊、池塘等危险地区游泳、戏水,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暑期安全管理。

为做好暑期研究生留校的住宿管理工作,请各院(系)对留校研究生的宿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再次进行排查,并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留校中如有单独住宿(特别是女生)的,请暂时给予调整,确保暑期同宿舍中有人照应。

2.告诫研究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断水、断电,注意防火、防盗。自觉严格地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禁止在宿舍生火做饭,禁止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3.各院(系)应对留校集中住宿的研究生在每个年级内指定学生负责人,协助院(系)做好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及在校情况记录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实习实践,严格履行备案管理。

暑期是研究生或导师安排专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的高峰时段,各院(系)要积极引导研究生利用暑期学习理论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校外实习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对院(系)集中安排或导师科研需要组织的研究生实习实践,要求导师和研究生在院(系)有明确的实习实践备案,并提前制定好安全预案,确保实习实践活动的安全开展。

(四)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院(系)务必做好暑期值班安排工作,明确“主管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的二级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紧急突发事情,要及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相关部门。

(五)全面掌握研究生离、返校情况,密切关注思想动态。

各院(系)应全面掌握研究生暑期离校及返校情况,要求研究生辅导员做好摸底情况登记,对申请留校研究生逐一核实记录,并要求导师签字确认。留校研究生外出时,应首先向导师予以报告,同时在暑期值班人员处登记。研究生辅导员在暑期离校及返校两个时间节点处,要密切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研究生暑期的稳定安全,并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校暑期放假的时间规定按时返校。

三、其它事项

请各院(系)于9月7日上午11:00前将暑期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思想动态摸排情况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院(系)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平稳的假期!

附件(点击下载):2015年暑期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