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建大研工〔2014〕3号
为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27号)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建大学工〔2013〕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二)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4-5人)组成,名单在院(系)评审时公布,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评选范围
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限非定向和自筹经费)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须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上学年课程学习中,无不及格门次,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位于本学科前四分之一;
(四)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
(五)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须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上学年课程学习中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实践中做出一定成绩;
(六)三年级博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相关期刊发表专业论文至少2篇,或在科研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
(七)有较好的个人修养,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热心帮助他人;
(八)院(系)应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四、 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每年由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交验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由院系审核)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及公示工作。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各院(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学校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陕西省教育厅。
(四)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院(系)应在10月31日16: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1.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原件一式四份及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份;
(4)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电子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高,覆盖范围较大,体现了国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视与关怀,在研究生中有很高的关注度。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高标准、严格评审程序,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教育导向
各院(系)应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精神的培育、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正效应。
(三)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因时间进度要求较紧,各院(系)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进度,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把握工作环节,确保高质量的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