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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研究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日期:2015年04月01日 00:00点击:

各院(系)、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研究生2015年4月4日——6日放假三天,4月7日(星期二)全校正常上课。

二、放假工作要求

1、4月3日有课的研究生应在上课结束后方可离校,4月6日晚22:00点前返校,各院(系)应对研究生返校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研究生安全返校。

2、所有假期离校外出的研究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导师请假,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辅导员处批准备案。

3、凡假期不离校的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吸烟、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期间如需离校外出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离校请假手续。

4、各院(系)应将本通知的相关要求传达到在外住宿的研究生,做好他们的假期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

三、放假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研究生出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营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严格禁止研究生在校内为任何客运企业或个人组织客源。

2、加强研究生特别是女研究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院(系)和学校负责;教育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在放假期间严格要求自己,不参与、不围观、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游行、集会、赌博等活动。

3、加强研究生自我防护意识教育,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不要酗酒,以防酒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通知家长、家属和老师,确保身体健康。

4、参加祭祀的研究生,应更新传统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祀,不在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研究生假期安全并做好相关安排,同时请全体研究生按照以上通知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日